行走


我想我是喜歡走路的。
有時去一個地方,一般人會坐公車,騎腳踏車,坐捷運,騎機車,開車,坐火車,之類的,可是我會用走的,這不是一個隱喻。
不過我走路也是要看地點的,像荒郊野外,我通常就不會走,除非逼不得已。例如之前曾因機車壞了,從台南麻豆走回台南藝術大學,走了三個小時,有些路段連燈也沒有,又是鄉間,又是山路,其實蠻危險的。

最近又回到台北生活,可能也是因為台南待久了,很久沒在台北走路了,以至於最近走了台北的許多地方。
走在台北的街上有許多事物可以觀察,街道的氛圍,路人的談話,新開的店,有著特殊氣質的女孩。總之會有很多新的發現,而最近發現到,有些事物,或許是離開台北,才能夠重新在台北看到的,至於是什麼事物,我不太能具體形容,但我能舉個例子。

去年我去了巴黎,走訪了巴黎聖母院,現場比起照片上的美,增幅了好幾倍,而且距離更近,栩栩如生的,有時間性的,展現在眼前。可是,我想了一下,在巴黎看了一輩子的聖母院的法國人,他們眼裡的聖母院一定和我不一樣吧。他們或許有著更多回憶,例如曾和情人在此約會,或全家在這拍全家福。他們也或許覺得,聖母院稀鬆平常,就像空氣一樣存在於那裡,因為看習慣了,失去新鮮感了,沒什麼特別的。當然這些都是我的想像,但是重新回到台北居住的時候,我覺得,我好像用了新的眼光去看台北了。

以前我很討厭一連下幾天雨的台北,現在我卻覺得下雨不錯;以前隨處可見的普通街道,我卻停下腳步,看得出神;以前覺得矯揉造作的櫥窗模特兒,好像看得見它的生命力。或許有些事物必須存在著距離,我們才能暫時告別原本的看法,重新的去審視吧。

我覺得我很幸運,雖然還待在學校,還沒正式的出社會,但至少我是在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,就連打工,也是自己喜歡的工作,而且也和未來的就業有關。我去過了許多地方,也都有許多的收獲,而且我還能住在自己喜歡的城市,台北,在重新回到這裡之後,我更加的喜歡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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