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見的人

十年是很漫長的,更別說二十年,長到讓人覺得像是永遠一樣,不過實際上,只要繼續活著,就有可能迎接下一個十年,或二十年。

我現在23歲了,在這些漫長的日子裡,除了每天撕掉一張日曆之外,還遇見了許多的人,即便是現在,早已消失在我的生活圈之中的人,還是有幾個是我特別想要記住的。有時候,即使是一些擦身而過、碰巧遇到的陌生人,也是會留在我的腦海以及筆記本上,他們總是有些令我"在意"的地方。

所以在部落格特別加了一個新的標籤(Labels),特別寫的是那些讓我印象深刻的人,或許在未來,我在創作上有需要一些角色的設定時,可以有些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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