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你在看什麼?
(圖片來源:這裡 )從某個角度來看藝術史,就會發現它是藝術家創作脈絡的集合體。藝術家創作作品,依循和周圍接觸後自我轉化的觀念,設定欲傳達訊息的觀眾群,主觀選擇合宜的方式,完成一種再詮釋(事物呈現的面貌,依照自己所看見的,將所見之面相內化後,得到的一些結論.質疑.新的看法之類的欲與他人溝通.分享的事物,轉換成一種適合傳達的方式)的過程。所以追尋藝術家的創作脈絡,有助於作品的觀看,已是不爭的事實。
關於夏達,我想不免讓人認為"作品之所以受人關注,多少是跟長相有關吧?",也曾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"只是長的漂亮而已,畫的不怎麼樣!"。不過不管發表了什麼樣的言論,似乎都跟"臉"脫離不了關係,當然一個人的外表勢必會對人生造成影響,也會造就不同的經驗和際遇,如果這個人正好是個藝術家,那這些或多或少都會影響到創作作品這個行為。
外表的好壞和作品的好壞,都是屬於個人觀感的部分,以我來說我並不覺得她很漂亮(我不喜歡女生外表看起來弱弱的),目前也沒辦法給這傢伙的作品一個評價,畢竟漫畫不能只憑幾張彩稿或圖畫,幾格的分鏡,或是部分的劇情來做一個完整的評價,更遑論去評價她還在連載當中的[子不語]了,因為連載其中的篇幅僅是整部漫畫作品的一個環節,若僅因環節而下結論的話,就很難看出此環節在整體中安排的定位和意義。
雖然能在她的部落格中的圖.文,字裡行間之中看出一些端倪來,即使如此,她的部落格也不能做為評價她作品的參考,即使是她漫畫作品中的一頁或彩稿,當它被置放在另一個媒體(部落格)之上的時候,就有不同的觀看意義了,甚至可以說它跟原本的作品在敘事上的關係已經不一樣了。換句話說,我想她的外表,不能夠用來評價她的作品。
Roland Barthes曾說"文本誕生,作者已死。"我的解讀是,當一個作品完成而被檢視的時候,觀眾要如何觀看這件作品,並不是作者所能決定的,作者不具備任何的力量去影響觀眾去觀看這件事情,只有作品會影響觀眾的觀看,也應該只有作品會影響觀眾的觀看才對,要將作品本身視為第一的觀看順位,至於創作脈絡或藝術家的外表等等的其他事物,也只是僅供參考而已。
那觀眾看的究竟是什麼呢?若以電影來初探的話,一部電影不論是選角,演員的表演,鏡頭和鏡位的安排等等,全都是為了劇情的需求和觀眾的娛樂(這裡的"娛樂"指的是任何意義上的娛樂),而觀看"好看的"事物就是一種娛樂。一部電影使用一個好看的演員(這裡的"好看"指的是任何意義上的好看),勢必引起一定的話題,這個話題或許也會一併的帶動票房的收益(商業行為),觀眾想要的就是娛樂,任何意義上的娛樂,但追求娛樂並沒有什麼不妥或錯誤,或者說,藝術就是伴隨著娛樂,藝術是一種溝通的形式,在溝通之中有所獲得,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娛樂。
所以說藝術和商業的問題,兩者有時候很難去做切割,或者說根本無法切割,為什麼呢?舉個例子,若假設一個藝術家真的純粹的為藝術而藝術,但很剛好的,這樣的思維產生的作品剛好大家也都很喜歡,我們可以說它是純藝術而不是藝術與商業結合嗎?再舉個例子,糖果和包裝紙,包裝紙要夠吸引人,任何意義上的吸引,才能夠讓人掏出錢來購買,但儘管包裝再吸引人,最後的目的都是將包在裡頭的糖果含入口中,細細品味,並在品味之中發現樂趣,任何意義上的樂趣,但如果一開始的包裝紙就不會吸引任何人去購買,那裡頭的甜頭又會有誰人知曉呢?
可以確定的是,作品的好壞不能僅以藝術家的外表等片面去判斷,而不可否認的是,夏達的外表,或多或少會影響她的創作脈絡,也造成了"宣傳"這種商業行為,不過我想她本人最樂見的,應該是觀眾喜歡她的作品勝於她的外表吧。
關於夏達,我想不免讓人認為"作品之所以受人關注,多少是跟長相有關吧?",也曾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"只是長的漂亮而已,畫的不怎麼樣!"。不過不管發表了什麼樣的言論,似乎都跟"臉"脫離不了關係,當然一個人的外表勢必會對人生造成影響,也會造就不同的經驗和際遇,如果這個人正好是個藝術家,那這些或多或少都會影響到創作作品這個行為。
外表的好壞和作品的好壞,都是屬於個人觀感的部分,以我來說我並不覺得她很漂亮(我不喜歡女生外表看起來弱弱的),目前也沒辦法給這傢伙的作品一個評價,畢竟漫畫不能只憑幾張彩稿或圖畫,幾格的分鏡,或是部分的劇情來做一個完整的評價,更遑論去評價她還在連載當中的[子不語]了,因為連載其中的篇幅僅是整部漫畫作品的一個環節,若僅因環節而下結論的話,就很難看出此環節在整體中安排的定位和意義。
雖然能在她的部落格中的圖.文,字裡行間之中看出一些端倪來,即使如此,她的部落格也不能做為評價她作品的參考,即使是她漫畫作品中的一頁或彩稿,當它被置放在另一個媒體(部落格)之上的時候,就有不同的觀看意義了,甚至可以說它跟原本的作品在敘事上的關係已經不一樣了。換句話說,我想她的外表,不能夠用來評價她的作品。
Roland Barthes曾說"文本誕生,作者已死。"我的解讀是,當一個作品完成而被檢視的時候,觀眾要如何觀看這件作品,並不是作者所能決定的,作者不具備任何的力量去影響觀眾去觀看這件事情,只有作品會影響觀眾的觀看,也應該只有作品會影響觀眾的觀看才對,要將作品本身視為第一的觀看順位,至於創作脈絡或藝術家的外表等等的其他事物,也只是僅供參考而已。
那觀眾看的究竟是什麼呢?若以電影來初探的話,一部電影不論是選角,演員的表演,鏡頭和鏡位的安排等等,全都是為了劇情的需求和觀眾的娛樂(這裡的"娛樂"指的是任何意義上的娛樂),而觀看"好看的"事物就是一種娛樂。一部電影使用一個好看的演員(這裡的"好看"指的是任何意義上的好看),勢必引起一定的話題,這個話題或許也會一併的帶動票房的收益(商業行為),觀眾想要的就是娛樂,任何意義上的娛樂,但追求娛樂並沒有什麼不妥或錯誤,或者說,藝術就是伴隨著娛樂,藝術是一種溝通的形式,在溝通之中有所獲得,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娛樂。
所以說藝術和商業的問題,兩者有時候很難去做切割,或者說根本無法切割,為什麼呢?舉個例子,若假設一個藝術家真的純粹的為藝術而藝術,但很剛好的,這樣的思維產生的作品剛好大家也都很喜歡,我們可以說它是純藝術而不是藝術與商業結合嗎?再舉個例子,糖果和包裝紙,包裝紙要夠吸引人,任何意義上的吸引,才能夠讓人掏出錢來購買,但儘管包裝再吸引人,最後的目的都是將包在裡頭的糖果含入口中,細細品味,並在品味之中發現樂趣,任何意義上的樂趣,但如果一開始的包裝紙就不會吸引任何人去購買,那裡頭的甜頭又會有誰人知曉呢?
可以確定的是,作品的好壞不能僅以藝術家的外表等片面去判斷,而不可否認的是,夏達的外表,或多或少會影響她的創作脈絡,也造成了"宣傳"這種商業行為,不過我想她本人最樂見的,應該是觀眾喜歡她的作品勝於她的外表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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